2017专项资金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申报指南

2017专项资金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申报指南

一、依据及原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意见》(黔党发〔2016〕6号)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相关企业发展能力和配套服务能力,培养新经济业态,推动产业发展,促进我省经济实现稳定、较快增长,根据《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新经济新业态发展需求,设立2017年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资金。

二、引导重点

旅游商品产业化项目。

1.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的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及技术改造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纪念性、艺术性、实用性、收藏性的旅游纪念品、民族工艺品、土特产品、食品、茶叶、民族服装服饰、工艺陶瓷等各类产品的研发生产、改造升级等项目。

2.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贵州企业在省内外设立我省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专营销售点的能力提升项目;各市(州)、各县(市、区)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研究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3.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集设计、生产、展示、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生产示范基地能力提升项目。

4.工业设计、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相关培训项目。

重点支持工业设计、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相关培训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2017年贵州省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资金项目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发展规划及《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2、申报单位产权明晰,无重大财产诉讼事项,正常运营,企业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3、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有健全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具有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按期进行财务审计,照章纳税。

4.企业具备必要的资金、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申报相应支持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旅游商品产业化项目。

1、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的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及技术改造项目。

于2017年底前完成的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及技术改造项目;于2018年底前完成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2、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贵州企业在省内外设立我省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专营销售点的能力提升项目(不含自产自销)

建成并投入运营半年以上,实有经营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经销贵州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的销售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其中日常经营销售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银饰银器、刺绣织锦、民族服饰、蜡染蜡画、石木竹雕、陶瓷泥塑、竹藤麻草编、漆器、染织、剪刻绘印等十大类),不少于5类;经营销售名酒、名茶、水、特色食品等知名地方特色旅游商品,不少于3类;经营贵州民博会推荐的其他宣传品、纪念品。

申报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以上;

②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长率达到30%以上。

2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

①2016年1月1日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服务机构应具备从事相关服务业务的资质;

②具有从事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相关企业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员,大专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应达到50%以上;

③为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相关企业提供服务的能力突出,服务业绩良好;

④具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固定的服务场所;

⑤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完整的服务规程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研究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①上年度推出创意设计成果200项以上;

②创意设计成果转化率达到30%以上。

4)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能力提升项目

①贵州省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专业从事促进我省民族民间工艺传承和发展,正常运营1年以上;

②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贵州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的艺术理论基础和艺术创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坚持设计创作实践,能完成带教任务;

③有较明确的创作主攻方向和创作项目计划;有较完善的创作、设计和作品展示条件;要有相对独立的大师创作空间,除特殊品种和技艺外,一般要求面积能达到100平方米左右;

④以师承的形式开展工作,有合理的人才传承梯队。现有3名及以上相对固定的传承人,其中至少有2人具有中级职称或市级大师及以上称号。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三年内新增传承人不少于3人,新增具有中级职称或市级大师及以上称号的传承人不少于2人,带动就业不少于30人。

3、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基地承担主体在本省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旅游商品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

(2)运作发展良好,带动5家以上合作社(工作室),新增就业500人以上,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做出一定贡献,社会效益明显;

(3)所生产产品市场前景良好、标识清晰、质量优良、特色鲜明,且企业具有利用当地资源进行旅游商品批量生产的能力;

(4)生产研发设备先进,有一定的新产品生产及研发能力;有一支稳定的经营管理队伍和专业从事新品开发的团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应用效果良好;

(5)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及控制体系,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过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属国家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评定时予以优先考虑。

4、工业设计、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相关培训项目。

以“继承、发展、创新、提高”为宗旨,从设计理念、技艺传承、销售能力、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开展培训,为提升我省企业工业设计水平,促进贵州民族民间工艺行业技艺传承和创新发展培育人才。

四、支持方式

旅游商品产业化项目。

1、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的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及技术改造项目。

对贷款比重高的项目给予贴息,对已完成建设并已投入运行,贷款比重低或无贷款的项目给予补助。在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和申请一种支持方式,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该项目的自有资金额的20%;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2、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对贵州企业在省内外设立旅游商品销售点建成并正常运营半年以上的项目;对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对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研究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对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能力提升项目方式给予支持。对贷款比重高的项目给予贴息,贷款比重低或无贷款的项目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该项目的自有资金额的20%;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3旅游商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对旅游商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以能力提升项目方式给予支持。对贷款比重高的项目给予贴息,贷款比重低或无贷款的项目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该项目的自有资金额的20%;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重点项目适当延长贴息期限或提高补助比例。

4、工业设计、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相关培训项目。

培训项目采取承担单位先垫资培训、以奖代补支持方式进行。

在项目实施后,根据规定上报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培训项目,安排下达奖励补助资金。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

1、网上申报。登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官网“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选择“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项目”进行申报。请各申请机构按属地原则逐级向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上申报。

2、网上评审。各县(市、区)、贵安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项目进行初审,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复审,重点审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专项资金重点投向的要求,申报材料要件是否齐备等。初审和复审后通过资金申报系统报送省经信委,如出现初审不严、项目申报资料不齐的情况,省经信委将予以退回并不再接收补充申报。

3、资料审查。我委产业政策处对各地报送资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网上评审,结合专家意见形成专项资金审查表,按资金预算额度提出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初步安排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委主任办公会审批,纸质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报送产业政策处存档,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一致。

(二)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晓曦 何燕晴

联系电话:0851-86817593

附件:1.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2.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及相关要求

3.工业设计、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相关培训项目申报表

4.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专项)汇总表

 

 

 

 

 

 

 

 

 

 

 

 

 

附件1:

 

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旅游商品产业化项目

(一)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的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及技术改造项目。

⒈项目申请报告;

⒉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附件2-2);

⒊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3);

⒋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复印件);

⒍申请无偿资助的企业已投入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及清单(微型企业由当地主管部门出具项目建成证明及主要投资凭证);

⒎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与银行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复印件),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凭证、结息单(复印件)及利息清单;

⒏2016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微型企业报送年度会计报表);

⒐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的完税证明;或经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完税清单;或企业全年完税税票复印件及完税清单;

⒑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建设手续(微型企业报送项目建议书及必要的建设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8、2-9);

⒒现有主要产品及改造场地图片各一张;

⒓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第10项可另行装订成册。

(二)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⒈贵州企业在省内外设立旅游商品销售点的能力提升项目。

⑴项目申请报告;

⑵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销售点建设明细表(详见附件2-4、2-5);

⑶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⑷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⑸网点营业执照;

⑹已投入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及清单;

⑺对上年度销售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及清单;

⑻建设网点图片(远景、近景及内部图片各一张);

⑼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2.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⑴项目申请报告;

⑵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附件2-6);

⑶法人执照副本或设立依据;

⑷已投入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及清单;

⑸2016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⑹已投入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及清单;

⑺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经营情况总结,建设投入情况、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及经济效益或社会效果分析;

⑻场地图片及开展服务活动佐证材料(新闻报道、图片等);

⑼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1. 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研究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⑴项目申请报告;

⑵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附件2-6);

⑶法人执照副本或设立依据;

⑷已投入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及清单;

⑸2016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⑹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经营情况总结,建设投入情况、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及经济效益或社会效果分析;

⑺场地图片及开展服务活动佐证材料(新闻报道、图片等);

⑻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4.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⑴《贵州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7)

⑵主持人的工艺美术大师证书复印件;

⑶主要传承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大师证书的复印件;

⑷能说明主持人与传承人关系的证明或材料;

⑸企业或个人工作室注册登记证照的复印件等;

(6)已投入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及清单;

(三)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贵州省旅游商品生产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2.《贵州省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附件2-10);

3.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品销售情况、新产品研发投入、带动创业及就业情况等);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复印件);

5.已投入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及清单;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7.生产场地及产品图片各一张;

8.材料真实性声明;

9.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四)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相关培训项目。

全省各服务机构报送培训申请,待审定后实施,需报送资料:

1.年度培训申请表(附件3-1,加盖公章);

2.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复印件);

3.服务机构培训资质证明材料。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报送资料:

1.申请培训项目补助经费有关情况表(附件3-2);

2.培训总结;

3.参加培训人员有关情况表(附件3-3);

4.挂有横幅的开班及教师和学员培训照片4张;

5.培训开班简报挂网资料;

6.所下达的批复文件;

7.培训满意度测评表(附件3-4);

8.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三、组织申报单位应提交的申报资料

⒈属地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⒉《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 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汇总表。

 

 

附件2:

 

 

2017年度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

专项资金

(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项目)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                

申报时间:        

 

 

 

附件2-2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旅游商品产业化项目

企业名称:                                               单位:万元、人






企业经济类型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上一年度
经营状况
从业人数 利润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 上缴税金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核准或备案文号
项目建设起止年限
总 投 资 投资构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其中:建筑工程费
银行贷款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其它资金 其他费用
流 动 资 金
主要建设内容及目标
申请支
持方式
贷款贴息 已贷款额或已签贷款合同额 申请资助额
无偿资助 已投入自有资金数额
县级以上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100字以内)

 

签 章:

年     月     日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项目不需备案。

附件2-3

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所属市州
法人代表 法人代码
近三年经营状况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从业人数
主营业务收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利润总额
上缴税金
净资产
流动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传 真
备 注  

 

 

 

 

 

附件2-4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销售点的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经济类型 □国有 □民营 □其它
法人代表 注册时间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万元)
职工人数 资产总计(万元)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上年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面积

(平方米)

营业人员数(人) 上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主要经营产品
主要建设内容
预期目标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其中:场地租赁费(万元)
其他费用(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申请奖励资助额度

(万元)

县级以上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 审 核 意   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5

 

销售点建设明细表

项目承担单位:                                                                                单位:万元、人

序号 销售点名称 建设地址 营业面积

(平方米)

营业人员数 承建人 总投资 投资构成 2016年营业收入 营业额比上年提高% 申请资助额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场地租赁费 其他费用 流动资金

 

 

 

附件2-6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公共服务平台、创意设计

研究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单位名称:                                             单位:万元、人

单位

基本

情况

负责人 单位

地址

成立

时间

现有服务条件及服务项目简述
主管

部门

职工 人数 实收   资本
工商注册号或编委批准文号
项目

基本

情况

设立时间、地点
网点建设投入资金(万元) 其中:场地购置(租赁)及改造
设施购置及安装
其他
上年度营业额(万元)
申请奖励补助金额
县级以上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 审 核 意   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附件2-7

 

 

贵州省工艺美术大师

工作室申报表

 

 

 

 

主   持   人:                    

工 作 室 名 称:                    

申报单位 (盖章):                    

申 报 时 间: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主持人基本情况

姓名 籍贯 出生年月
性别 政治面貌 技艺类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
获得工艺美术大师称号情况
学术机构社会团体政府部门

任职情况

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工作简历

 

 

 

二、工作室情况

地址 邮编
产权归属 注册时间
建筑面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传承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或大师称号 主要业绩 师承时间

 

三、实施方案

   主要包括三年实施期大师示范工作室的1、总体目标;2、分年度项目计划;3、传承人培养计划;4、工作室制度建设

 

四、县(市、区)经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日期:                 公章:           日期: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意见

 

 

 

 

 

 

 

          公章:           日期:

 

 

附件2-8

 

 

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及技术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产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

四、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

六、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八、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附件2-9

 

微型企业申报项目建议书编制提纲

 

一、企业基本概况。写明法定代表人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申报年度前三年经济效益(销售收入、利润、上缴税金)、现有生产能力、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带动就业情况等。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建设期、产品方案、新增生产能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产后的年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其中新增年销售收入、利润、税金)、新增就业岗位情况。

三、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条件(原材料、技术来源等)。

四、项目总投资、资金构成及到位情况,项目形象进度。

 

 

 

 

 

 

 

 

 

附件2-10

贵州省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单位性质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其它,是     法人
上级主管部门 注册时间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注册号
单位网址 注册资本(万元)
职工人数 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其他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电话 手机
单位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上年营业收入(万元) 其中: 服务性收入  万元。
平台现有资产(万元) 现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

现有服务面积(平方米)
现有主要服务设备以及服务条件简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资助额(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其中:

自筹             万元;银行贷款         万元

地方政府配套     万元;投资渠道待定     万元

建设规模简述  

 

项目建成后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简单分析
县级以上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 审 核 意   见 (100字以内)

 

 

 

签 章:                     年     月     日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1:
2017年度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项目)
 
(工业设计、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相关培训项目)
 
 
       承担单位:                           (公章)
       单位负责人:           手机:          
       项目负责人:           手机:          
       申报时间:                              

 

 

 

培训申请表
培训机构:
序号 培训名称 培训内容 培训期数 时间

(月)

天数 培训规模
(人)
地点 承办单位 申请资金

(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2
贵州省工业设计、民族民间工艺品、旅游商品服务机构申请培训项目资助经费有关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
地区 服务机构 培训内容 培训地点 培训课时 培训对象 培训人数 培训支出总额 收费总额 申请补助资金 开户行及账号
名称 从业人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小计 场租费 授课费 教材费 食宿费 其他
注:培训地点是指举办培训班的具体地点
附件3-3
参加培训人员有关情况表
培训机构:            
序号 工作单位 职务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培训名称 培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4
工业设计、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培训满意度测评表
培训单位:                                                 
授课教师及
效果评价
授课教师 授课内容 较好 一般 备注
培训组织服务评价
本次培训总体评价
建议
附件4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
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项目)
表一: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新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及技术改造项目                       单位:万元、人
序号 所属市州 所属县市区 所属园区 经济类型 行业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2016年企业资产及生产经营状况 项目总投资、资金构成及来源 项目实施后的效果 项目改造后实现目标 项目建设起止年限 项目进展情况 申请资助方式及额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销售收入 利润 税收 从业人员 产品产能及产量 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销售收入 利润 税金 就业 新增产品产能 资助方式 资助额
银行
贷款
企业
自筹
其它
资金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
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项目)
表二:工业文化、产业转移、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奖励类别 申报奖励依据 申报奖励获得时间 申报单位地址 申报单位简介 所属
市州
所属     区县 所属园区 经济             类型 申请   奖励金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
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项目)
表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现有服务能力及改造后实现的目标 建设起止年限 能力建设投入资金   所属
市州
所属     区县 所属园区 经济             类型 申请   资助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其中:场地购置(租赁)及改造 设备购置及安装 其他
注:建设起止年限具体到月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
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项目)
表四: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销售点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人
序号 所属市州 所属县市区 经济类型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营业面积(平方米) 营业人员数 建设内容 总投资 2016年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额比上年提高% 申请资助额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
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及旅游商品产业发展项目)
表五:工业设计、民族民间工艺品及文化旅游商品相关培训项目
序号 培训名称 培训内容 培训期数 时间(月) 天数 培训规模
(人)
地点 承办单位 申请资金(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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